11月2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七台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被罚款11万元。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孙永洋对该事项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11月2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七台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被罚款11万元。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孙永洋对该事项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本站非盈利性质,与其它任何公司或商标无任何形式关联或合作。文章来源于互联网,收录在此只因其美好,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立删QQ: 83115484
本文链接:http://www.czzhongyun.com/post/32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