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张淑贤 吴少龙

  昨日,沪深交易所宣布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适当收紧上市公司再融资。

  沪深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节奏、融资规模等作出更加从严和从紧的安排,重点突出扶优限劣,引导向优质上市公司集聚,更好地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维护资本市场良好的融资秩序。据悉,此次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适用于实施后新受理的项目。

  沪深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适当收紧上市公司再融资,是充分考虑当前市场承受能力,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而取的具体措施,与同期发布的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等政策措施的内在精神保持一致。相关安排将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上市公司专注企业经营,改善市值。

  沪深交易所此次主要从五方面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

  一是严格限制破发、破净情形上市公司再融资,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启动发行前20个交易日内的任一日,不得存在破发或破净情形。

  二是从严把控连续亏损企业融资间隔期,上市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连续亏损的,本次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不得低于18个月。

  三是上市公司存在财务性投资比例较高情形的,须相应调减再融资募集资金金额。

  四是从严把关前募资金使用,上市公司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时,前次募集资金应当基本使用完毕。同时,上市公司需充分披露前募项目存在延期、变更、取消的原因及合理性,前募项目效益低于预期效益的原因,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质量、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等相关情况。

  五是严格把关再融资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项目须与现有主业紧密相关,实施后与原有业务须具有明显的协同性。督促上市公司更加突出主业,聚焦提升主业质量,防止盲目跨界投资、多元化投资。

  在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进行从严从紧监管的同时,沪深交易所支持上市公司合理融资需求,符合国家重大战略方向的再融资不适用本次再融资监管安排;用简易程序的再融资不适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相关监管要求;董事会确定全部发行对象的再融资不适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相关监管要求。

  今年以来,沪深交易所一直坚持严格审慎的再融资监管导向,在满足上市公司正常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对市场关注的频繁过度融资、“蹭热点跨界扩张”、大额前次募集资金闲置等情形严格监管,引导上市公司理性实施再融资。

  沪深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持续做好再融资预案和重组方案披露、项目受理、已受理项目的审核等工作,坚持严格、透明、审慎的发行上市把关,增强市场可预期性。上市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任何疑问的,可以通过书面、现场等方式进行沟通。沪深交易所将坚持“开门办审核”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及时响应经营主体的沟通需求,平稳实施好本次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